【国际贸易】关于“特种设备”6月1日起政策有调
【国际贸易】关于“特种设备”6月1日起政策有调整
2022-03-17 15:48 来源:瀚林院·外贸圈
原标题:【国际贸易】关于“特种设备”6月1日起政策有调整
案例回放:某企业需要进口一批压力管道用安全阀和单向阀,企业通过查阅《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第151号),发现安全阀属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ぷ爸谩崩啾?,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由于该企业不具备制造许可,故无法进口。那么问题来了,企业认为单向阀不在此类货物内,那是否可以进口呢?
我们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无论是否为安全阀,只要是符合一定技术参数的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阀门就属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项下产品,被纳入制造单位许可制度管理。
那么符合哪些技术参数的阀门在进口时需要向海关申报“430-境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因此,针对上述案例,符合上述技术指标的阀门,进口时需要向海关申报“430-境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在上述技术参数之列的阀门,无需申报。
2021年1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其中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类产品的监管要求做了调整,涉及到压力管道阀门的调整见下表:
由此可见,上述案例中的金属阀门如在今年6月1日(含)之后进口的,需要按照技术参数区分,并在进口时按需向海关申报“430-境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429-进口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案例总结:
6月1日起,对特种设备监管力度加强,原来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的产品进口时,也需要提供相关许可证件了。企业需特别予以重视,趁早规划,在进口时准确提供监管证件,为应对联网核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